朗读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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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王盛事迹、做合格党员、
创一流业绩”专题学习讨论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党组织:
为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开展向王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台市委发〔2016〕66号)精神,迅速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热潮,决定组织开展“学王盛事迹、做合格党员、创一流业绩”专题学习讨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题学习讨论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并在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专题学习讨论可采取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机关党支部可利用周一学习夜组织学习,学校党支部可结合政治理论学习、教师会等开展。
2.各党组织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开展向王盛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讨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立足自身岗位履职尽责,自觉对标看齐当先锋,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中形成拉高标杆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一流的浓厚氛围。
3.各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广泛有效地进行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讨论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并取得实效。
4.各党组织还要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时的讲话精神,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两学一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夏宝龙、廖国勋同志在全省“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毛泽东同志谈共产党员的标准;邓小平同志《论忠诚与老实》;陈云同志《党员对党要忠实》;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组赴诸暨市王家井镇新合村蹲点调研的报告《从新合村党支部蝶变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内容学习到位,学习情况要在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本上体现出来。
附:《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开展向王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中共台州市委
关于开展向王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王盛,男,汉族,台州椒江人,1977年2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主诉检察员、公诉二处副处长、公诉一处副处长。从检16年来,王盛同志兢兢业业奋战在公诉办案一线,坚持用奉献诠释忠诚,用公正捍卫法律,用真诚换得理解,创造了优异成绩。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和二等功,并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省优秀检察官、浙江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