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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后成效如何?5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等6所高校的环境法学专家组成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发布了《新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和GDP增长的矛盾仍很突出
报告对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称,一年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明显,各项主要环境管理制度和重要法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但环境保护和GDP增长的矛盾仍然突出,配套法律的出台、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公众对环保事业的参与度等方面,仍存在大量问题。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环评区域限批”“行政拘留”和“限产停产”等新增措施的严格执行,是新法实施一年来的亮点,这些“钢牙利爪”解决了多年“有令不行”的顽疾。
评估报告显示,一年来,环保部使用环评区域限批占9年限批总数的16.7%,各省级环保部门共使用环评区域限批125次,全国共实施查封扣押4191件,适用停产限产措施案件3106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件,罚款数额56954.41万元。经抽样调查,实施按日计罚后,处罚后的改正率在85%以上,部分地区甚至达到95%以上。犯罪案件移送措施成为环境执法的坚强后盾,2015年全国实施移送行政拘留20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实现了“损害担责”,有效打击了环境犯罪行为。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忠梅称,这份评估是在展示新《环境保护法》的牙齿是否锋利。吕忠梅说:“从评估报告来看,新法实施一年,它的成绩及格了,但不要高估它的成绩。一年内想把目的都达到,是不可能的。”
据课题组牵头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介绍,此次评估数据主要来自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网站的公开资料,课题组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取得样本,并对部分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对部分专家学者的研究报告、论文、新闻媒体的报道进行了数据梳理。
评估报告显示,重点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成效明显,尤其是在信息公开和督察领域,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新法实施以来,国家不予环评审批项目占总数13.2%,涉及总投资1170多亿元,各省对32%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不予补办手续,这是过去难以见到的比例。跨行政区联防联控制度效果明显,特别是对“9·3阅兵”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起到显著作用。但评估报告同时提到,目前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未带来明显变化。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课题组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的较好,其中环保部作出了表率。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也能够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特别是空气质量信息,而在水体质量方面,没有作到实时公开,采用的是月报或季报的方式。另外,数据显示,尚有36%的样本城市尚未公开本城市重点排污企业的名单。
政府态度影响公众参与度
新法还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