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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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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临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
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临海市教育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临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临海市教育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根据2016年临海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必须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要既能保持自身廉洁,做到“四个亲自”,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又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好身边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三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至少讲一次廉政课;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科室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局长陆建平
对市教育局机关及全市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 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各中小学)
2.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促教育系统切实落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整改措施、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办公室、各中小学)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健全决策程序,确定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办公室)
4.领导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监察审计科)
5.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每年至少召开三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年初研究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年中听取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责任分工任务进展情况,并督促抓好落实;年底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责任科室(下属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考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监察审计科)
6.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每半年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分析,查找问题、改进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各中小学)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先德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人事科、监察审计科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任用考察程序,防止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机关、学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将其作为重要岗位管理的刚性措施,防范出现系统性腐败的风险。对于专业性强的岗位,要创造条件实施轮岗。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人事科)
2.推进教育人事“阳光工程”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类评审评先工作规定;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开展师德建设专项检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带生办班等问题的惩治力度,严禁各类索礼受礼、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人事科、监察审计科、教育工会、基础教育科)
3.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外事纪律。(人事科、办公室)
4.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督促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监察审计科)
5.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教育内部审计。(监察审计科)
6.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整治“四风”,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监察审计科、人事科、办公室)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凌晨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基础教育科、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教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