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处)室、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根据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城执办〔2016〕41号)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结合临海实际,特制订《贯彻实施<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28日
贯彻实施《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条例》知晓度和影响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地宣传《条例》,使社会公众知晓《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营造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市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宣传平台
1、视: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访谈栏目开展《条例》宣传。
宣传时限:10—11月
活动举措:在临海新闻、《民生988》等栏目中开展宣传。
2、报:通过临海日报专栏对《条例》进行全文刊登。
宣传时限:10—11月
活动举措:在临海日报专版刊登《条例》全文及台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的解读。
3、网:在临海市有影响力的网站及行政执法局的网站上刊登《条例》全文及解读。
活动举措:通过刊登《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重要内容,进行解读和宣传。
4、微:在临海城管微博及其他微信公共号上开展颁布宣传。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通过临海城管微博及一些微信公共号开展《条例》的颁布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
5、屏:利用大型LED全屏播放《条例》宣传片。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利用台州市执法局拍摄、制作的《条例》宣传片及微电影,借助楼宇电视和大型LED平台全屏播出,加大《条例》宣传片的播放密度和宣传覆盖,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
6、板:在社区宣传栏及校园宣传栏上张贴《条例》宣传海报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通过在街区公益广告栏、社区宣传栏、校园宣传栏中张贴《条例》宣传海报,对《条例》进行宣传。
7、册:印发《条例》单行本。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统一编印《条例》单行本,通过队员日常巡查将单行本赠送商家及周边群众,提高影响力。
8、图:绘制《条例》条文卡通图解及宣传海报。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绘制《条例》条文卡通图解及宣传海报,运用微信、网站,以及各类宣传咨询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投放。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开展实施日宣传活动
宣传时限:9月30日
活动举措:在崇和门广场、市政广场、灵湖广场设立宣传点,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条例》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宣传时限:9—11月
活动举措: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参加台州市执法局集中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之后以中队或者科室为单位,以点带面,利用每周学习夜将《条例》有关规定、精神贯彻到每个执法队员,促进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推动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三)推进八项重点整治
整治时限:10—11月
整治重点:在全市推进为期2个月的市容环境秩序八大整治行动,全面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引导市民入脑入心,自觉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彰显《条例》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法律权威和约束指导作用。围绕《条例》中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突出以下八大整治重点:
1、破坏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行为。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次干路、支路街巷等道路未经审批私自挖掘施工行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破损(破坏)、违规占用行为;城市道路未经许可设置建筑物及构筑物行为。
2、占道经营行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行为;市区主要街道沿街商铺跨门面占道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