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办〔2017〕2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实行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强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安全保障,根据临海市财政局《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临财行〔2017〕4
一、参保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职、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的人员。
二、定点服务机构及联系人
定点服务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承保服务联系人:冯伟,联系电话:85131202、13305869988;理赔服务联系人:任慧芳,联系电话:85180206、13676645946。
三、投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