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7〕21号
关于举办临海市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展示我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风采,临海市语委、临海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一、时间与地点
2017年4月底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大洋小学。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包括职教、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主题
诵读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诵读大赛具体要求
1.比赛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视参赛报名情况届时分个人组和集体组。各镇中学、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最多可上报个人组节目1个、集体组节目1个(至少报1项),杜桥片可在原基础上多报1个节目。根据节目质量情况我市将举行优秀作品展演活动。
2.参赛作品要求围绕“诵读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讴歌伟大的祖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 朗诵作品必须是中华经典诗文,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或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但不能是自创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4.个人节目不超过4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脱稿朗诵,均为背景音乐响起计时。
5.朗诵时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艺术效果,作品表现要注重诵读并具有创新意识。
人数要求:个人组必须只有一人诵读,不得有第二人出现在舞台;集体组原则上要求不超过15人,加上主诵等总共不得超过15人,超过15人每人在总分中分别扣0.1分。
6.各校于4月20日前结束选拔,并将表格于4月21日前纸质报送至基教科4,逾期作自动弃权。联系人:王天亚。电话85311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