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政务公开指南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 基本要求
2.1 《指南》应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相关信息。
2.2 《指南》应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临海市门户网站试点工作专栏网上查阅。
3 主动公开
3.1 公开内容
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应开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栏”,专栏应设置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试点内容,。
3.2 “五公开”分类要求
3.2.1 决策公开
决策公开应以决策预公开、各级决策文件、政策解读为重点,各级决策应突出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公开,以及本级决策公开制度、意见征集、意见反馈、集体讨论、议定事项。
3.2.2 执行公开
执行公开主要以执行措施、阶段成效及后续举措、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为重点,涵盖了执行计划、分工、进度、问责全过程。
3.2.3 管理公开
管理公开以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信息、监管情况、资金管理为重点,具体公开时群众关注的重点政务信息。
3.2.4 服务公开
服务公开以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或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重点,突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过程。
3.2.5 结果公开
结果公开以决策落实结果、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跟踪反馈、结果评估为重点。
3.3 公开形式
应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公示栏、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3.4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按照法规政策要求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 依申请公开
4.1 依申请公开基本要求
4.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各试点单位主动公开试点领域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及试点单位申请获取。
4.1.2 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