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规范化水平,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温州市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温政办〔2018〕31号)、《乐清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乐委办〔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和温州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的部署精神,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改革攻坚突破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主题,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优化乐清营商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扩面整合涉企证照事项。
1.推行涉企证照“一窗通办”改革。凡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受理和出件均可统一在市场准入窗口,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出件”,达到办理涉企证照“一事一窗一次”的效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发改局(粮食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体育局、市风景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办、电信乐清分公司,其他根据改革需承担具体任务的市级单位。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强部门协同,在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名称预先核准0.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刻制公章0.5个工作日内办结,银行开户及许可3个工作日内办结,国地税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人行。
3.完善“证照联办”“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完善“证照联办”改革,增加联办事项、优化联办程序。进一步扩大证照“跨级联办”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向更多部门推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扩面,实行“二十八证合一”。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审管办、市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市风景旅游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人行、市银监办、市公安消防局、市港航管理局,其他根据改革需承担具体任务的市级单位。
4.优化涉企证照窗口服务。加快推进涉企证照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拓宽途径,配足配齐窗口人员。加快推进“八个一”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行绿色通道、智能自助,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加强咨询、导办功能,电话咨询和窗口受理分设,落实首问责任、痕迹管理、规范答复等制度。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网点扩面,全市范围内新增代办网点5个。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审管办、市府办(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便利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