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YQD00-2021-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巩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对标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经济稳步推进走在全省前列,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巩固制造业发展优势,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产业链基础高级化提升。支持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开展协同智能制造项目申报,以配套供应商协同项目总投入核定投资额,参照智能化技改、两化融合政策标准补助;开展产业链协同精益生产,对龙头企业和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共同组织实施的精益生产,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 25%进行补助,单一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二、加大老旧厂房改造力度。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老旧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利用存量土地实施老厂房改造项目,原厂房容积率2.5以下,经改造后厂房容积率达到2.5以上,且当年实施智能化技改的,在智能化技改补助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提高补助比例部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筑密度最高放宽至55%。
三、加大智能化技改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细分行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加快智能化咨询诊断服务,筛选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鼓励建设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加快数字赋能,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推动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四、放宽实用性人才认定条件。在我市企业中受聘任职满5年,处于企业关键技术岗位,为企业发展提升作出重大贡献的实用性人才,未列入我市人才范畴的,经审核认定后,参照E类人才在子女就学、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且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推荐1名,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且纳税2500万元以上的可以推荐2名,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且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推荐3名,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且纳税1亿以上的企业可以推荐4名。
五、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益。鼓励村集体土地工业用地项目通过村集体自建、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多幢厂房建设的,允许采取“一次审批,分期实施,分幢验收,整体发证”的审批方式。对村集体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