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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要求建立绍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绍兴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请示》(绍县科[2007]第18号)悉。经研究,同意建立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绍兴县生产力促进中心),隶属你局管理。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绍兴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定编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此复。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建立 批复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抄送:县机关有关部门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