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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要求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的请示》(绍县司[2007]11号)悉。经研究,同意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为你局内设科室,人员编制不变。
此复。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内设机构 增设 批复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抄送:县机关有关部门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