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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命名“南风园”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南风园”东临谢秋公路,南至柯南大道,西至独山居委会留用土地,北至上谢桥居委会留用土地,总 用地面积173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15平方米,绿地面积6089平方米,房屋共16幢,层数为三层,住宅套数29套,其中独立别墅8套,联体别墅21套;办公用房5间,营业用房5间。 “南风园”小区位于“新风园”、梅墅江以南,整个小区的风格为欧式建筑,为与前期开发的小区“新风园”相呼应,拟取名为“南风园”。 现特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命名为“南风园”小区。 特此请示,望批复为盼!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