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坛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
实 施 办 法
各村(居):
为构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机制,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筹资筹劳原则
筹资筹劳应符合村民意愿,遵循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二、筹资筹劳用途
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环境卫生改善等村集体公益事业。
三、筹资筹劳对象
本村户籍在册或所议事项受益的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对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提议,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可以减免。
四、筹资筹劳程序
筹资筹劳方案由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也可由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经村“两委会”研究,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五、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及其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村内筹资筹劳的监督和管理。
2、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3、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约束。
4、对违反筹资筹劳规定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村民议事规则)
王坛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