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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请示
绍兴县林业局:
稽东镇车头村、尉村村、大桥村分别有茶园1800亩、1500亩和800亩。为发展茶叶生产,提高茶叶加工质量,车头村决定在该村石塘里阿方坟前地块占用林地5亩建造名优茶加工示范基地,尉村村决定在该村高路等地块占用林地4亩建造名优茶加工示范基地,大桥村决定在该村马车坞地块占用林地2.5亩建造名优茶加工示范基地。现特具申请,要求办理有关林地占用手续。
特此请示!
附:1、车头村、尉村村、大桥村报告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林地 占用 请示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