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浙农经发[2007]12号、绍县农办[2007]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目标:农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权、超标准预留机动地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土地承包动态管理、信息化管理得到切实加强;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政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在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检查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检查承包期内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权的情况,依法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权的问题。
3、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信息化数据落实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检查农民土地问题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8、检查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权益。
三、工作要求
1、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村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镇政府的具体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各村要在9月20日前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力量,认真搞好自查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9月21日至10月20日为具体整改阶段,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制定制度。
3、要落实专人,填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10月8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绍兴县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