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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清水河道建设攻坚月考核办法
为完成县政府下达给街道的清水河道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建设进程,街道决定7月份为清水河道建设攻坚月,全面实施以“清淤、清面、清水、护岸”为主要内容的“清水河道”工程,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此,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街道清水河道建设的总体目标:三年时间完成河道砌坎9公里,河道清淤16万立方。争取在二年内完成。 2005年街道清水河道的目标任务:河道砌坎完成5公里,河道清淤完成6万立方。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1、河道砌坎计划。计划分两批完成河道切坎任务,共计划砌坎9561米。 第一批河道砌坎单位:里庄、河塔、州山等三个村,计划砌坎2500米,7月份全部竣工。 第二批河道砌坎单位:海山、澄湾、堰东、新未庄、秋湖、埠头、蔡堰、叶家堰以及办事处等9个村(居)单位,计划砌坎7061米, 7月份立项并动工,9月底全部竣工。 2、河道清淤计划。计划分三批完成河道清淤任务,共清淤103316立方。 第一批清淤单位:海山、澄湾二个村,计划清淤15860立方,6月份完工。 第二批清淤单位:堰东、堰西、河塔、里庄、州山、丰项、秋湖、埠头、余家弄、茶浜、红旗、蔡堰等12个村(居),计划清淤63456立方,其中:河塔、里庄、州山、秋湖、余家弄、茶浜、红旗、蔡堰等8个村(居)6月份立项,余家弄6月份完工,其他村(居)7月份完工;堰东、堰西、丰项、埠头等4个村(居),7月份立项,9月底完工。 第三批清淤单位:丁巷、路南、梅墅、柯桥、独山、金星、东担山、阮三、阮四、信心、余渚、永进、叶家堰、三佳、新风、先锋等16个村(居),计划清淤24000立方, 7月份立项,10月份完工。 二、工作考核 1、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在7月份完成砌坎任务的村,如未完成任务的,分别扣当月村干部岗位责任制2分、驻村指导员岗位责任制2分。 2、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在7月份搞好第二批砌坎立项并动工和清淤完工的村(居),如砌坎未达到立项并动工、清淤未完工的,分别扣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2分、驻村(居)指导员岗位责任制2分。 3、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在7月份搞好第三批河道清淤立项的村(居),如未达到立项要求的,分别扣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2分、驻村(居)指导员岗位责任制2分。 4、各管理组正副组长与所在组各村(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挂钩考核,如有一个(或以上)村(居)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扣岗位责任制1分。 5、经发办有关人员实行分组联系考核。对照所联系的管理组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一个(或以上)村(居)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扣岗位责任制2分。具体分组联系考核安排:盛金土联系柯南、柯中组,沈忠耀联系柯西、柯北组,祁宝林联系柯岩、柯东组。 6、机关干部既是驻村(居)指导员,又是管理组副组长或是经发办有关人员,经考核需要多处扣岗位责任制的,以最高扣2分为限。 7、有砌坎或清淤计划任务的村(居),按规定已向街道办事处和水利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报告,因上级未予以立项批复的,不扣该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 附:柯岩街道2005年清水河道建设计划任务表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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