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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05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绍县政发[2005]42号)及《2005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绍县合医办[2005]1号),现就街道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先进性教育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的方针,积极推行适应街道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2005年全街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三、组织管理 街道成立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闻仁水 成 员:林建光 陈晓峰 夏崇林 洪泉进 宋一平 陶国森 车建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宋一平(兼) 成 员:朱丽虹 谢水萍 裘华建 王兴荣 杨金来 张吉良 胡金海 倪霞敏 王国灿 四、参加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为:户籍在本县的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五、经费筹措 (一)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年人均标准为64元,每个村(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不低于90%。具体筹资标准为: 1、县财政补助每人19元; 2、街道财政补助每人15元; 3、个人30元,以户为单元整户参加; 4、列入县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街道财政分别按50%的比例承担。 (二)交费时间 各村(居)个人缴费部分以村(居)为单位于2005年6月15日前统一上交到街道财办: 户 名:绍兴县柯岩街道办事处 帐 号:510501040024945 开户行:县农行柯桥支行 六、考核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管理组负责实施,包干落实。 (一)、按年初制定的《二〇〇五年度村(居)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柯岩街委[2005]28号)的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到80%并按时缴纳费用的村(居)得岗位责任制基本分2分,每增(减)5%加(扣)1分。 (二)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工作要求的驻村(居)指导员及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相关人员扣减当月考核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 附:1、《2005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人员基本信息登 记表》(表1) 2、《2005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加户情况登记表》 (表2) 3、《2005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户减少登记表》 (表3) 4、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 5、《村(居)代码一览表》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六月七日- 上一篇:关于新未庄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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