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建设局
关于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
申请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县各市政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建〔2007〕106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7]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申请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企业应填写《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
2、企业应填写《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汇总表》,由所在企业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附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
3、企业应完成“绍兴县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系统(www.sxszgy.cn)”平台数据输入和核对工作。
二、业绩要求
申请延期自聘项目经理已竣工验收一百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三、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一份;
2、《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申报表》一式二份;
3、《自聘三级市政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附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汇总表》一份;
6、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附原件);
7、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和养老凭证(原件);
8、市政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原件);
9、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08年2月25至
2、受理地点:绍兴县建设局809室,电话:84566069。
五、延期时限
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项目经理延期一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本通知和申请表格可在www.sxszgy.cn(绍兴县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系统)平台“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附件:1、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市政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有效期满延期申请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