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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浙江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04]69号)精神,确保我街道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如期开展,根据《绍兴县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做好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自2005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至2008年底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公民的换发二代证工作,接受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二代证,为全面提升我街道居民身份证管理和人口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步骤 集中换发证工作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8年结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居)要抓紧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各村(居)领导工作班子。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做到家喻户晓。三是组织对参与换发工作二代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户口核对和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门(楼)牌的编号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做到一幢一牌、一户一牌,各村(居)应于12月10前完成门(楼)牌的编号工作。 (二)集中换发证阶段(2005年1月至2008年底) 2005年1月,全面启动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根据县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2005年至2008年,年满16周岁的公民完成换发二代证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初) 各村(居)二代证办公室对换发二代证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写出总结报告,接受市、县二代办的检查验收。对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政府牵头,部门负责。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各村(居)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街道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全街道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各村(居)的领导小组,对工作要统筹安排,搞好协调,精心组织好换发二代证的各阶段工作。 (2)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各村(居)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制定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中发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要及时收集、逐级上报,认真研究解决。要注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研究并解决集中换发二代证期间一代证和二代证的衔接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代证、二代证的平衡过渡,防止日常户政管理工作受到影响。要充分利用换发二代证的有利时机,完善户籍管理资料,全面促进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时,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二代证的社会应用。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