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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各行政村(居)残疾人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县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我街的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各村(居)残疾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县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文件为依据,整合社会力量,利用各村(居)资源,发挥各村(居)优势,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 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各村(居)至11月底前都要建立残疾人工作小组。建立后,要广泛开展残疾人扶贫、教育等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基本原则 办事处为主导,各村(居)为依托,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将各村(居)的残疾人工作纳入到各村(居)建设中。建立各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的组织网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基本内容 1、建立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村委主任(村务工作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可由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私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担任,组员的一部分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成员基本条件: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反映村残疾人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残疾人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在各村(居)委和街道残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残疾人工作小组的职责是配合村(居)委和街道残联做好村(居)残疾人工作;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建档立卡;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及时与街道残联沟通,为残疾人提供具体的帮助;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强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生活。 2、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各村(居)要针对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鼓励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帮助安置残疾人就业。帮助落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优惠政策,协助街道残联做好特困残疾人经济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发动和组织村(居)志愿者开展“帮扶结对”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3、活跃各村(居)残疾人文化生活。利用村(居)内公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优惠和方便,同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辟活动场地,适当配置适合他们使用的文化娱乐器具,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4、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各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要深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村(居)内群众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要经常走访在家中的重度残疾人;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护工作,降低肇事率。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对各村(居)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宋一平;组员:朱丽虹、张蕾、高丽萍、王兴荣、裘华建、鲍礼成、金培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蕾同志兼任。 2、各村(居)要根据文件精神,成立相应的残疾人工作小组,并把将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街道残联。 3、摸清情况,及时帮扶。各村(居)的残疾人是残疾人工作小组的对象,应认真摸底,逐人登记,尤其对残疾类别、残疾证号、特长、爱好、家庭经济状况等栏目,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汇总,对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人,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助落实帮扶措施。 附:村(居)残疾人工作小组名单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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