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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司党[2005]6号
绍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
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县纪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研究,提出我局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诺廉评廉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领导干部个人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核,使领导干部个人自律和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有效结合,从而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在机关开展诺廉评廉工作,是认真落实江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有效载体,是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有力措施。 二、诺廉评廉的对象和内容 诺廉评廉的主要对象是局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和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 诺廉主要内容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以及工作目标等三个方面。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加强对党员干部、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廉洁自律。包括履行和遵守党的《章程》,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遵守《廉政准则》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等情况以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的各项规定。 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诺廉评廉的方法与步骤 诺廉评廉采取个人自我评价、群众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1、诺廉公示阶段。做好诺廉公示工作,这是诺廉评廉工作的首要环节,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分为: 宣传发动。4月13日前做好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认真学习县纪委、县监察局去年编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文件选编》一书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学习绍兴市纪委、市监察局编发的《绍兴市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读本》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文件。以司法局党组名义制订《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报县机关纪工委。 承诺。4月27日前,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都要按《实施细则》写出《个人廉洁从政承诺》和《绍兴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洁从政承诺》,个人诺廉分三块写:一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廉洁自律,三是工作目标。领导班子集体写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如何规范权力动作、实施阳光工程、实施党务、政务、财务的公开。所写诺廉材料必须结合实际,切忌空对空。 公示。4月30日前,党组集体和个人须将《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洁从政承诺》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上墙公示,并打印成文,发给全体党员干部,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纪工委。其中,正职领导和领导班子集体诺廉材料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副局职领导干部个人诺廉材料报机关纪工委。 2、述廉阶段。主要工作要求见《实施细则》中的“征求意见、书面报告、大会述廉”三个层次。 征求意见要结合转变作风和调查研究年,广泛下基层开展调研,征求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并将基层意见反馈给有关个人(即述廉者)。 书面报告时间在年底总结之前,结合部门和个人年末总结,联系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对照《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写出述廉报告(单位3000字左右、个人2500字左右),正职领导述廉报告分别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副职领导述廉材料报机关纪工委。 大会述廉。副局职领导述廉结合年终民主生活会进行。 3、评廉阶段。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 四、组织领导 诺廉评廉工作采取一把手总负责的方法,由党组书记、局长为主抓,党组副书记配合抓。政工科要协助有关领导做好诺廉评廉的基础性工作。
中共绍兴县司法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