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转报《关于对绍兴县柯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持有的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确认的请示》的请示
绍兴县企业上市办公室:
我街道接到绍兴县柯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镇资产公司”)《关于对绍兴县柯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有的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确认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牡印染”)目前股东为:镇资产公司出资2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41%,陈茂兴出资549.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77%,陈惠芳出资347.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82%。 2003年5月28日,镇资产公司曾与自然人陈茂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金牡印染20.4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
茂兴,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经我街道审核,《请示》所述情况属实,并同意确认以下事项: 一、同意镇资产公司将其持有金牡印染20.4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茂兴。 二、目前工商部门登记的镇资产公司持有的金牡印染20.41%的股权实际已为陈茂兴所有,应补办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附:《关于对绍兴县柯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有的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确认的请示》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