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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环字[2007]14号
关于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6号的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农业局: 高永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统筹规划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建议”(第206号)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使畜禽养殖场相当多的排泄物没有被农作物所利用,甚至流入附近河道。使很好的农业生产资源变为污染物,既浪费资源,又影响环境。为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县有关部门会同镇(街)采取了一些措施。取缔了一些严重影响环境的养殖场,对较大规模的养殖场建设了沼气体化治理工程。由于受运行成本高等影响,一些养殖场虽有治理设施,但离达标排放还有距离。去年以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县面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分期分批开展治理。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结合环保部门的职能,配合县农业局、县农办等部门推进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规模养殖场审批管理,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密集区建设规模养殖场。二是对现有养殖场,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引导镇(街)逐步开展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一方面要督促大型养殖场深化污染治理,促使废弃物达标处理。另一方面要扩大治理面,今年重点是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治理,努力减少或避免畜牧养殖生产给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三是结合生态县建设,将加强养殖污染整治纳入县对镇(街道)的岗位目标考核,增强县镇(街)两级整治养殖污染的合力。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孙国森 联系电话:4126286 主题词:代表建议 会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