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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环字[2007]17号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县发改局: 刘琴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议案(第1号)已收悉,现就涉及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2007年是绍兴县朝着建设生态县总体目标承前启后、奋力推进的重要阶段,也是绍兴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凸现的关键时期,发展循环经济是我们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走新型工业化路子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这项工作: 1、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工业企业中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是:(1)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或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2)巩固和推进省级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编制印染行业清洁生产指南,结合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制定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 2、开展工业园区或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试点 按照资源集约使用、产品互为共生、废物循环利用、污染集中处理的模式,进一步推进滨海工业区和柯桥工业区的循环经济工作,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 3、创建一批环境友好企业 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采纳更严格的环保标准,自觉遵守各项环境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创建一批市级环境友好企业和省级绿色企业,并在国家绿色企业创建工作中有新的突破。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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