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绍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及二00五年工作总结》的通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县司[2006]4号

绍兴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全县

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及二00五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镇(街道)、本局各单位:

现将《二00六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及二00五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思路 总结 通知                          

  抄送: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委政法委,孙云耀、盛秋平同志。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65份)

二00六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及二00五年工作总结

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是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启动“五五”普法的第一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县委县府“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履行工作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工作成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立足服务大局求实效;突破难点求深化;创新机制促发展;合力维稳促和谐。为建设“平安柯桥”,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总体目标:

主线是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柯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重点是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的工作是人民调解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化的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归正人员“牵手”工程。

主要指标:

——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为98%和95%,履行率97%,反悔案件的调解协议法院支持率97%。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达到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的行政村(社区)的达标率分别为65%和55%。市级不少于6个。

——努力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实施“牵手”工程,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5%和98%,重新犯罪率低于5%。

——稳步推进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的作用,努力提高司法所在基层的地位。

主要任务: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县“四五”普法各类先进评比工作,总结典型,推广经验,为“五五”普法启动做好准备。二是制订绍兴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下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确保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召开全县“四五”普法表彰既“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并开展系列活动。

(二)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2006年,全县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分别为65%和55%。达到市级标准不少于6个。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突出抓典型、抓标准、抓推动,确定争创工作重点,努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做好面上指导和典型引路工作。探索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法制教育培训轮训制度,明确职责,形成规范。全县将围绕市、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命名、表彰,集中开展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适时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经验交流会

(三)积极开展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龙头,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培训、考核、竞赛等有关制度和手段,建立“五五“普法学法记录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普法工作力度。二是抓源头,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十佳”争创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探索“法律进课堂”的运行模式,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研讨会,加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探索。三是抓重头,探索私营企业、专业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新方法,重点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外来人员集中的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试点,提高经营管理者和外来人员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四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渠道,营造大普法氛围。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介的导向作用,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开设法制教育专题、专栏、专版,要发挥好县政府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覆盖面。

二、强化基层基础,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巩固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各类调解资源和手段,使治安调解、联防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置好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点在调解程序、文书格式上下功夫,提高调解质量和有效性。三要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加强与法院联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四是加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每月一次的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和敏感时期专项摸排制度,增强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敏感性,妥善处置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摸排的有效性,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化“牵手”工程,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绍兴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联合法院、公安等到单位,建立情况定期互相通报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合力做好归正人员接收衔接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对归正人员帮教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继续推行“牵手”工程,建立劳动就业信息通报机制及就业培训基地。四是积极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履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管理、教育转化工作等职能。

(三)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及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新形势下司法所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司法部门的精神和要求,促进司法所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拓展法律援助,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以法律援助中心新址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在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工作业务上争创全省一流。

(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结合及诉讼与调解结合,整合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援助人才资源,推动法律援助向农村社区、部门社团及外来人口集中区域延伸。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明年法律援助宣传牌在原来到500块基础上,再增加2000块,使法律援助宣传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的每个地方。同时,要在媒介上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都来了解、关心、支持法律援助的工作。

四、拓宽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全县中心和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是加大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项、重大经济活动;

(二)继续加强对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领导,逐步实现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努力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开拓新领域的公证业务。

(四)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和规范管理,提高团队协作精神和诚信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总揽工作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加强干部素质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在学习中增长知识,在学习中充实人生,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超越自我,增强适应环境和影响环境的能力。

(三)加强先进性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加强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民多做实事、好事。表彰先进,树立正气。

2005工作总结

2005年,我局紧扣全县“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柯桥”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年初提出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据统计:一年来,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8216起,调处成功8040起,成功率为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9件1014人(次);共接收归正人员142名,并相继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法制宣传活动中,全县共下发宣传资料12万3千份,组织法律咨询43埸,接受咨询1680人次,宣传图片展览50块,过街横幅70条,有26个单位的150人参与了各类活动,有155个村居(社区)达到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标准,其中市级6个;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92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95件),同比增22.3%,全县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6次,解答咨询300人次,提供上门服务65人次,“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584个,接待来访2761人次,处理来信3件,免收法律服务费约135万余元,为末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众代理诉讼共取得各类赔偿金、补助费1320余万元;全县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2175件,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74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28件。回顾一年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抓基层,强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维稳组织建设。利用村“两委会”换届时机,及时调整,充实了一批有工作经验,热心于民调工作,有威望、懂政策法律的同志担任基层调解员,目前我县共有村级调解组织563个,成员1897人。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组开展示范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打下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2、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首先是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调处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是健全了镇级调解组织(司法所)内部的例会、定期摸排、信息通报、案件分流、人员值班、督办考核等相关制度。完善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回访等制度。其次是做到定期摸排,控制矛盾纠纷激化、转化率。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以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定期摸排掌握第一手信息,认真做好初访接待,将纠纷消灭在初发时期,做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更加注重防范,设置预警机制,对村级层面易激化又难以自我消化的矛盾纠纷,实行村、镇、县三级联动,提高调处化解质量。特别是对一些要物、要地、要事方面的纠纷重点加以防范和化解。

3、提高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开展镇(街)、村两级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5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县64名镇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参训人员掌握调解工作的一些方法和技巧以及在调解实践中的应用,提高了调解人员依法调解、依德调解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村“两委会”换届后调解人员变化较大的现状,及时督促指导村级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村级调解人员普遍进行轮训一次。我们还坚持每月通报各镇(街)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基层矛盾纠纷热点难点及可能引发上访的事件,供领导参阅,编印《调解工作学习资料》22期,供基层学习。

4、强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抓点带面,积极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年初,我们在柯岩街道试点,及时总结了柯岩街道以强化考核为主要内容,以情况清、组织全、工作实为主要标准的经验,并在全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题会议上介绍。二是推进归正人员数据库建设,抓好每年的归正人员摸排工作,把全县归正人员的情况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设计并使用了“归正人员安帮教育记录簿”和“牵手卡”,记录簿集登记表(涉及归正人员的16项基本情况)---帮教小组成员及基层情况---工作目标和计划---分年度地帮教情况为一册,记录簿由帮教小组每年根据情况填写一次,脱帮后由镇(街道)安置帮教站统一保管。四是出台了《绍兴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帮教的重要制度,还对归正人员的生活、就业及税收优惠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对全县38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为下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在面上推开打下了基础。

二、抓重点,促全面,着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出台《绍兴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至四月底,全县各镇街、部门均完成了“四五”普法的自查工作。与人大、政协、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一道,采取听、看、查、谈等形式,对全县19个镇(街)、24个县级机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将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后又高标准地通过了市级验收。

2、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精神,结合“平安柯桥”建设的要求,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和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面、达标率分别为100%、60%和100%、50%)。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在柯桥街道的港越社区和福东社区进行星级社区的试点工作,试点围绕“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创建,为全县面上推开提供经验。另外,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法治办、县民政局等部门对申报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开展检查考评。

3、努力抓好经常性的法制教育。首先是主动参与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宣传,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访条例》宣传系列活动,与信访局一道对信访重点村、重点人、重点访进行梳理,列出信访重点对象,积极参与重要信访事件的接待工作。其次是加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选前、选中、选后的法制宣传。在选前,深入基层听取有关镇村干部对换届选举中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重点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法两办法”的宣传活动,编印小册子和宣传资料发到选民手中,还与组织部、民政局共同搞好选举骨干人员的培训,派出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村级换届选举的试点工作,提出加强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意见并实施;在全面铺开阶段,又派二名同志指导四个街道的选举工作;在选举结束后,协助镇(街)制定和完善村(居)三年任期规划、村(居)代表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第三是积极参加《行政许可法》贯彻执法情况监督检查,遇执法于普法之中。

三、抓规范,求实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深入调研,当好县委县府领导的参谋。年初,县局领导通过走访镇(街)、律师事务所调研、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法援工作研讨会,向市局和省厅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征求意见,提出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报告,积极向县委县府领导建言,在局领导的不懈努力和县委县府领导的重视下,县法律援助工作被列为05年县政府的实事工程。

2、多措并举,推进政府实事工程的落实。为确保实事工程落到实处,我们起草了绍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以两办名义发文,《意见》从加强政府责任意识、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等三个方面对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工作,制作500块法律援助宣传牌张挂到全县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以及县城其他显著位置,编印10万份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发到外来民工手中,同时,在《绍兴县公民实用读本》中编入法律援助专篇,进行广泛宣传;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评议,得到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3、积极挖潜,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首先是加大自办案件的力度,“援助中心”专门组织4名同志办理援助案件,基本做到了非诉讼案件和民事案件由“中心”援助律师自己承办,今年以来,自办援助案件达到116件,占全部援助案件的23.6%。其次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调处服务中心的联系与协作,根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我们在该局增设了法律援助联络站,至此,全县法律援助联络站达到28家,还对镇(街)调解不成的援助案件实施诉讼援助,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第三是加强对援助案件的监督,建立健全案件结案归档、质量跟踪、疑难案件研讨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四、拓领域,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两个效益

1、自觉参与“平安柯桥”建设。一是选派23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全县23个人大代表小组定期不定期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二是建立县领导下访回访律师跟团服务制度,选派3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分别指导、帮助政府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县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三是选派17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义务为柯桥、柯岩两个街道的17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2、积极抓好“两个规范年”活动。为巩固和扩大去年律师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根据市局和市律协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在各合伙制律师所开展了以规范合伙主体、规范收案行为、规范收费和分配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合伙人管理责任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年”活动,各所都能根据要求,扎实开展该项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在县公证处全面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认真抓好投诉案件处理工作。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都进行了处理。

五、抓教育,树形象,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党支部学习活动为依托,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全局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明显,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真正成为了群众的满意工程。2、强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强化干部责职;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思想引导与行为规范相结合,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有效保障。3、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继续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倡导“三在四禁”,公开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措施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在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做了些工作,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客观地分析,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干部的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作出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2099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