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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司[2004]11号
二00四年绍兴县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
本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认真贯彻《律师法》,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坚持拓展与规范相结合,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确保全县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特制订2004年度绍兴县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政治思想工作(20分) 1、政治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每月不少于一次,学习内容有详细记录。6分。每缺一次扣0.5分。 2、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所执业律师思想稳定,所内班子团结协调,各合伙人之间关系融洽,正气足,工作积极性高,精神状态好得4分。 3、党的组织健全,组织生活正常,全年4次以上,活动开展有记录。每个党员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好的体现。4分。 4、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所内人员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现象,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和形象。6分。出现一次扣3分。 (二)制度建设(25分) 1、实行所务公开,开展承诺服务;收费标准上墙公布;建立规章制度做到人手一册。3分。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收结案审批登记制度和公函、公章使用登记制度。3分。登记不规范不得分,漏记、错记一次扣1分。 3、所务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每月一次,并有详细记录。4分。每缺一次扣0.5分。 4、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按规定提存、缴纳各项基金、税费等。4分。收费不入帐出现一次扣4分,并实行倒扣分。 5、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并有详细记录。4分。无记录的不得分。 6、实行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卡统一由所内勤人员填写发放并回收存入档案。4分。少一份扣0.1分,扣完为止。 7、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业务卷宗按规定及时装订归档,档案内容齐全。3分。全所归档率低于90%的不得分。 (三)业务发展(20分) 1、全年收费达到考核基数。10分。考核基数:在去年的基础上:200万元以上的增10%,100—200万元的增20%,100万元以下的增30%。每超10%,加1分;每减10%,扣1分;全年收费比上年每上一个档次(指每增加30万元),加3分。 2、注重律师事务理论研究,全年每个执业律师撰写一篇以上论文、案例分析或调研文章。7分。每1人完不成扣1分,扣完为止。 3、全年所内无因律师过失、疏忽而导致的败诉、裁定驳回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得3分。出现一例倒扣3分(涉及违法违纪按本《办法》“政治思想工作类”第4项办理) (四)中心工作及其他(20分) 1、对局交办的各项任务应认真完成,全所人员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4分。无故缺席会议人员达1/3的扣1分。主任会议少参加一次扣2分,实行倒扣法。 2、准时、准确上报业务报表。4分。每缺(拖)一次扣0.5分(每月必须在5号前上报)。 3、按规定及时上缴应缴费用、律协会费等。3分。不按规定上缴的倒扣3分。 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4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5、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分。无故拒绝办理的,每出现一例倒扣2分。 (五)行政管理(15分) 1、坚持上、下班制度,遵守所内纪律,律师外出办案所里有登记。3分。未登记的不得分。 2、所内环境卫生好,整洁有序。2分。 3、注重律师形象,在塑造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和执业律师个人形象方面所内有若干举措。3分。 4、加强所内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有新发展,律师事务所配有复印机、传真机,每位执业律师配备电脑。5分。每缺一项扣1分。 5、对一年的工作能认真总结,十二月底前上报年终工作总结和新年工作思路。2分,未上报不得分。 二、附加分: 1、凡当年被评为绍兴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加4分,被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加5分。 2、理论文章、调研文章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县级单位录用的,每篇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 3、当年被县委、县府、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的分别加3分、2分。 4、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并受到表扬的加3分。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考核细则加扣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律师事务所在年终总结的基础上,所内先自评,于次年1月5日前将考核自评结果报县司法局,局考评小组对各所进行逐项审核考评。 四、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积极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积极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队伍、业务建设成绩突出,社会、群众反响好,综合考核分排列前二名的所,县局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以此作为推荐年终评优推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不能完成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不认真履行各项任务,社会、群众反响差,所内出现违法违纪及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暂缓年检注册,并给予黄牌警告、建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业整顿。
绍 兴 县 司 法 局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