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残联:
定向行走是盲人实现独立生活,参与社会生活的先决条件。目前由于绝大多数盲人缺乏定向行走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致使他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并已成为生活最困难的群体之一。为切实做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从而使盲人融入社会和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为此,决定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根据浙残康办[2007]4号文件和绍市康复办[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依托各镇街社区残疾人服务网络,对全县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服务。拟定先对17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表)。通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康复工程的实施,促进我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为视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管理 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服务和特殊教育等业务范畴,落实工作经费,进行检查指导。各镇街道要将这项工作列入社区康复内容,各镇街残联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选定一名合适的人员作为镇街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
2、技术培训 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县残联康复管理人员和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要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以胜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镇街训练指导师要掌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的内容和方法,确保具有直接指导和帮助盲人开展训练的能力;要让盲人亲友、邻里和同事了解盲人身心特点和定向行走训练的方法,帮助盲人取得良好的训练效果。
3、训练服务 一要掌握康复需求。镇街残联通过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开展入户调查,调查工作要有记录,对有康复需求的视力残疾人要有登记。二要开展康复训练。训练指导师对每个康复对象提供不少于50小时的康复训练服务,内容包括定向训练、独行训练、随行训练、导盲用具使用及心理咨询,通过训练,使视力残疾人掌握定向行走技能,达到独立、安全、有效的行走。三要提供全面康复服务。镇(街道)残联、训练指导师要充分动员社区力量,针对接受定向行走训练对象的不同需求,提供生活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指导和扶贫救助等个性化康复服务,使视力残疾人不仅能走出家门,而且能够自主就业、自食其力,实现全面康复。四要建立档案资料。训练指导师统一使用《“十一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登记表》、《“十一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统计汇总表》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档案》,康复对象做到一人一表一档。对接受全面康复的视力残疾人要建立个性化服务档案。
4、工作步骤 2007年,对102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训练。7月,举办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培训班,对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训练指导师进行业务培训,8-11月,各镇街道训练指导师直接对盲人开展训练服务,镇街道理事长对受训盲人进行康复效果评估。12月,年度检查评估。由县残联组织人员对受训盲人进行训练效果评估,并结合各镇街道残联的评估来确定对训练指导师的相应补贴。2008年对68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训练。
四、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从康复经费中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培训、建档立卡、人员培训、建档立卡、训练指导师补贴等。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