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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环字[2007]18号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县水利局: 黄金富、孙建焕、濮耀魁、马刚宏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小舜江源头溪流治理建设的建议”(第120号)收悉,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为保护小舜江源头生态环境,环保局积极发动西部乡镇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生活垃圾的规范化收集处理。目前,王坛、稽东及平水镇还建立起生活垃圾收集、外运、焚烧机制,但从总体上说,垃圾收集不够彻底,溪流及两岸还有垃圾。下一步,根据绍兴县“新时期治水工程”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县环保局将督促涉及乡镇健全保洁制度,增加环境保洁人员,加强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重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我局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从而营造一个更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