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顺利实施我镇“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特别是村(居)、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针对公众对普法形式多样化需求,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普法由单向灌输式变为双向互动式,并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普法载体。
4、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网吧”等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守法观念。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以“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把普法与换届选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程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法律进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村、法制文艺进村、法律服务进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继续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12·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镇党校、成人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总体规划,保证学习内容和课时。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以公正、便民、廉政为基本要求,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坚持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制度。在政法系统开展树立“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加强廉政教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法规。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律、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大中专学生要突出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重点学习宣传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等,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努力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为主体的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对村(居)“两委会”成员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人员;加强对务来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务来工人员管理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宣传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为主体的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 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镇普法办备案。
(二)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为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年度部署安排工作,确定学习宣传内容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镇普法办将不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并组织开展阶段性考评。
(三)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本规划实施完毕后,由镇普法办,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镇党委负责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人大负责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并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镇党委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关,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各方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策划、组织规模效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各单位要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镇宣传、组织等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抓好学习培训。
4、镇教委会同镇司法所、团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5、镇宣传、文广站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的创作、演出,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镇司法所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司法、执法过程中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镇总工会、团委、妇联和关工委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7、各村(居)开展对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8、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由镇经济发展办、工商管理站、国地税管理站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镇劳动保障所、派出所、外口办和计生部门要大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单位要落实足够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党校、成校、外来人口管理学校、农民学校和技术培训学校的作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