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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交通局关于加强全县交通行业
生态县建设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交通行业生态市建设的各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行业生态县建设管理,加大交通环保工作的力度,现将绍兴市交通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行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交通行业生态县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建设生态县是贯彻市局关于全面建设生态市的工作要求,是实现绍兴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交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保护环境,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交通行业生态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县交通局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建刚 副组长:毛东敏、周宗德、蔡汉林 成 员:王传荣、赵 梅、张幼庆、陈樵耕、刘智勇、毛志鑫、吴立正、袁宝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梅兼任办公室主任。生态县建设日常工作由县局建管科负责,联系人:潘丽,联系电话:84130933。 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三、落实责任,分工负责 为了做好交通行业生态县建设的相关工作,明确职责,现将各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县局运安科:负责掌握危险品运输事故信息,组织、参与危险品运输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县局建管科: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三同时”验收以及县局生态县建设日常联络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公路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养护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工作的督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全县站场建设环保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公路危险品运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工作,督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港航管理处:负责全县水运项目建设环保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督查全县水上危险品运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防范等工作。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所管交通建设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 四、今年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省级骨干航道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是否设置有提示过往车辆、船只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警示牌,如有漏设、不全,必须立即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二)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环保批复方案,做好公路沿线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生态恢复工作,加强公路边坡植物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公路沿线隔声屏障和服务区、收费站废水处理等设施的安装、运行等方面工作;督促营运单位在公路正常营运、养护过程中的相关环保工作。 (三)按期完成已通车试运营交通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四)督促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落实环境监理的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交通系统的工作重点、难点,研究新举措,制定新办法,加大投入,逐步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顺利完成2007年生态县建设的各项任务。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