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转发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现将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7]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绍兴县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