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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购对象公示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我县交通系统潘国庆等7位同志向县人才住房销售管理协调小组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经复查,符合相关条件,根据《绍兴县人才住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和《绍兴县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购登记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其籍贯、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在我县工作年限及配偶等相关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监督。 对公示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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