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党委﹝2008﹞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系统退休人员
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和完善对局系统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更好地照顾关心局系统的退休干部职工,使退休干部职工“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由局党委副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局办公室为职能科室,管理指导和协调全系统退休干部职工工作。局党委适时研究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在退休干部职工中成立党支部,负责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支部负责人由退休干部中具有较高威望,较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能力,身体硬朗的老同志担任。党支部协助局党委具体抓好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局系统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联系网。
二、认真落实政治待遇
1、支部活动原则上每两月一次,由支部负责人召集主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2、及时向退休干部职工传达通报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每年为每位退休干部职工订阅一份《绍兴县报》。
三、切实重视生活待遇
1、对高龄体弱、生病住院的老同志要适时探望;确因生病等原因引起家境困难的,要及时掌握,尽量帮助解决。
2、认真做好每年春节的慰问走访工作,并送上500元慰问金;重阳节另发放300元过节费。
3、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原则上每年享受一次外出旅游或休养,费用每人1000元。
5、退休干部职工年度福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主题词:人事 退休人员管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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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局系统退休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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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局工会、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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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拟稿:盛红仙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