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是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2004年下半年以来,各镇(街道)残联认真按照县残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社区残疾人工作“五个有”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小组)建设,广泛开展对残疾人的各项服务,为发展我县残疾人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根据各镇(街)开展社区(村)残疾人工作及岗位责任制考核的情况,将2005年度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经费下拨给你们,请你们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把经费发放到各社区(村),并进一步把社区(杜)残疾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绍兴县财政局
二OO六年一月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