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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本局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局工作和议事规则。
一、县人事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各科室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三)坚决维护、服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依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
(四)县人事局实行局长(兼党组书记)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开展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各科室长负责各专项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局长(兼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全体会议、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
(六)确立“机关是便民中心,干部是人民公仆,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注重理论学习,坚持民主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树立人事部门新形象。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虚夸浮躁、急功近利的行为。牢记“两个务必”,忠于崇高事业,甘当人民公仆,节制非份之欲,永怀正义之心,争创干部作风的新优势。
二、县人事局主要工作职责
县人事局是主管人才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研究制订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统计和分析;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三)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管理;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回国来绍兴县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负责推行博士后制度和 博士后的管理。
(五)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县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制定并检查落实;参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办理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各系统向上级推荐的表彰材料。
(九)负责全县军官转业接收安置工作,制订安置政策,承办在绍兴县的省部属单位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提交县人事局会议的议题和程序
县人事局实行全体会议、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制度,讨论决定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一)县人事局全体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决定和部署局重要工作;
3、通报有关全局工作的重要情况;
4、讨论需要有局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县人事局局务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贯彻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的决定和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局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3、局长总结、部署局有关重点工作;
4、副局长交流分管范围内有关工作情况;
5、科室长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6、研究局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县人事局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传达和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3、讨论拟报请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
4、讨论和决定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5、讨论和决定局有关人事安排、财政收支等事项;
6、讨论需要有局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提交县政府会议的议题和程序
县人事局工作中需报县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县、镇级机构编制和改革事项;
2、全县事业单位编制和改革事项;
3、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奖励表彰事项;
4、全县工资福利改革事项;
5、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6、其他需提交县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三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