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党委(2004)13号
关于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奖励政策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落实县委县府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华舍农业的转型和优化,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有效服务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特制订2004年农业奖励政策如下。
1、当年投资新办或扩建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新增设备投入额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
2、当年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并经县农业局核实的农业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
3、当年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绿色农产品的,每只奖励1万元。
4、当年外拓农业基地(市外)并见效的,耕地每200亩、水面每500亩奖励1千元。
5、创建市、县绿色生态村达标的每个村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6、依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建立畜禽防疫专项基金,街道拨支2.5万元,专款专用,街道兽医站具体负责抓好防疫和扑疫工作。
7、经街道同意的河道整治,视建设投资酌情补助10——30%。
8、继续鼓励农业适用科技的应用和推广,由县下达指标,经街道统一推广的补助10——30%。新列入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每亩奖励30元。
中共华舍街道委员会
华舍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