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21号
关于转发《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关于完善200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绍县合医〔2005〕1号《关于完善200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传,并张榜公布文件内容。
注:2004年镇卫生院自定可报销10%政策不变。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3月30日
主题词:文件 转发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张调芝 2005年3 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