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坛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重申骨灰集中存放管理工作的
规 定
各村(居)委会:
按照县委、县府统一规定,自2001年6月1日零时起,我镇区域内开始实行火化,并实行骨灰集中存放跟踪管理。实施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牵涉到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近3年来,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自觉执行。遗体火化率均已达到100%,骨灰实行集中存放。但今年以来受其他地区的影响,我地有可能出现了骨灰调包移花接木现象,同时,丧事大操大办,公开抬空棺材上山,造成极坏影响。为此,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重申有关骨灰集中存放管理规定:
一、严格遗体骨灰跟踪制度,继续实施死亡报告制度。从2004年1月9日起,凡出现死亡的,村一级必须及时向镇殡改办、联村干部报告,镇、村跟踪员必须跟踪遗体从殡仪馆火化并跟踪骨灰到丧户事先购买的公墓点存放。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镇殡改办跟踪员同意方可把骨灰拿回家,但须按规定放入临时保管箱内并加锁,然后把加锁钥匙由村跟踪员负责保管,第二天按时把骨灰送到公墓点入葬。
二、加强验收制,加大监督力度。骨灰送到公墓点后,跟踪人员必须和公墓负责人打开骨灰盒检查验收骨灰是否真实,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严格规范骨灰集中存放手续。公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把好交接关,登记好死亡者姓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与镇、村跟踪员接收好骨灰交接单,并由公墓点管理人员负责好封口,不得由死者家属自行封口。
四、加大村一级整治力度。各村要从村委当中重新调整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丧户思想工作,协助镇殡改办跟踪员开展工作,而且从现在起,村每死亡一人,镇政府补助经费30元。
五、严格禁止空棺材行丧进老坟墓。如发现有空棺材进坟或以其他形式把棺材埋入老坟墓,将严肃查处。
六、继续坚决杜绝农户乱建新坟,维护良好态势。一旦发生严肃查处。
七、统一思想,搞好自查。各村如发现有涉及骨灰非集中存放,偷梁换柱现象、疑点,应及时调查、了解、汇报。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从严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王坛镇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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