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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环字[2007]39号
关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 (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有关部门: 第3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冰川消融――一个热门话题”,为呼应这一主题,国家环保总局将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定为“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该主题旨在显示党和政府实施污染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心和行动,同时普及生态安全知识,进行环境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的生态安全意识和参与维护生态安全的积极性。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局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环境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新时期治水工程和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为“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和谐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世界环境日期间拟开展如下系列宣传活动。1、请县领导在县报发表署名文章;2、县报刊出一期强化节能减排,服务经济转型专版;3县电视台开辟节能减排公益广告;4、组织开展“环保进企业、减排在柯桥”活动; 5、举办广播行风对话;6、编印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手册;并部署当前环保工作及“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分发宣传资料。 三、几点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各自驻地及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增强各级领导、企业法人和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各镇(街)要组织学习好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县领导在县报的署名文章,同时结合实际,发动企业、学校、社区开展“节能减排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影响面和公众参与度。 3、注重结合,抓好当前。各镇(街)要把开展“六·五”宣传活动与当地的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中水回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面貌,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标语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世界环境日 宣传 通知| 抄送: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人大城建环保工委、陈吉安常务副县长、张荣社副县长 |
|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校对:叶柏根 |
(共印45份)
附件:“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标语
强化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和谐发展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 贯彻环境保护法,全面建设生态县 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 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 珍惜生命,从保护环境开始 倡导绿色生活,创建绿色社区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 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环境保护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