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残联:
现将《绍兴县残联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当地普法办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
主题词:法制 宣传教育 方案 通知 |
|
抄 送:市残联,县普法办。 |
|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
绍兴县残联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开展残疾人事业,根据绍兴县委、县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绍兴市残联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残联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的发展规划,按照“法治绍兴”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联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对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支持,为顺利实施我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意识,增强学法、维法和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制制度。“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学习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基本法律制度,组织全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学习宪法,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全县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注重培养残疾人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能力。
2、深入宣传与残疾人事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与残疾人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改善残疾人依法维权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3、 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紧密结合起来。公民权利义务教育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法制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构建和谐社会渗透到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当中,要求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熟知“八荣八耻”行为规范,积极践行“八荣”行为,自觉抵制“八耻”现象,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级残联和专门协会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力度,努力提高我县残疾人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方法和要求
1、结合县普法办的布置,每年制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有目标、有对性地学习宣传普法相关内容。一是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邀请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联合执法检查。
2、全县各镇、街道残联和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要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残疾人保障法等专门法律规定。特别是要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残疾人法制意识。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镇、街道残联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工作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基层残疾人维权岗的作用,引导残疾人遇到问题时要依法寻求法律帮助。
4、各镇、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互联网平台等大众传媒,及时反映普法工作的动态,交流普法工作经验,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推动残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5、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节日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残疾人保障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6、要大力宣传“四五”、“五五”普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实施计划
残联系统“五五”普法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06年,根据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和省、市残联“五五”普法规划(方案),制定本系统“五五”普法方案。各镇、街道残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06年—2010年,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制定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组织实施。中期要适时开展督查活动。
第三阶段:2010年,总结验收。采取自查总结,抽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镇、街道残联要认真回顾普法实施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做好自评工作。
六、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残联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开展,成立县残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高剑秋任组长,副理事长朱张海任副组长,边烽、俞云花、葛英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宣部,负责日常工作。
2、对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在“五五”普法中学法、用法的情况要进行建档立卡,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