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79号
关于明确镇文化中心产权的通知
福全镇文化站:
为繁荣群众文化的需要,镇在原地税闲置办公楼改建了镇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为1510平方米(包括金三角老年乐园),内设图书室、健身室、乒乓球室、台球室、棋牌室等等,现将文化中心产权归属于镇文化站,并向县文广局备案。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11月20日
主题词:文化中心 产权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5年1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