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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
考核意见
各办(中心):
为深化完善机关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全面落实“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要求,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对2008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分党政办、经发办(工业)、经发办(农业)、社事办(计生)、社事办(民政)、村镇建设办、新农村建设办、综治中心、驻村指导中心九条线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本职工作、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三个部分,设总分2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本职工作(基本分150分)
其中除驻村指导中心外的八条线基本分为150分,考核内容与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驻村指导中心人员本职工作与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挂钩捆绑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涉及附加升分与扣分的各以20分为限,本职工作下限分为130分,上限分170分。
(二)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基本分25分)
1、办公考勤制度。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按要求值班、加班,无故缺席或有事未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病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党政办提供)
2、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于为民办事。因工作不力、服务态度不好而遭群众举报、投诉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扣2-5分。(由纪委、党政办提供)
3、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因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由纪委提供)
4、社会稳定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全镇社会稳定工作,线上工作因调处不力、处置不当引发信访的每次扣1分。由于工作方法不当造成赴京、省、市、县上访的,每起分别扣5、3、2、1分,越级、集体上访加倍扣分。(由综治中心提供)
5、按时保质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局部性重点工作,且工作富有创造性,加3-5分,完不成每次扣3-5分。(由党政办提供)
6、全力营造招商引资氛围,在招商工作中成绩显著,根据贡献大小酌情加3-5分。(由经发办提供)
7、与县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倒扣分每扣1分,相关人员共扣10分;附加分每升1分,相关人员共加10分。(由组织办提供)
(三)民主评议(基本分25分)
年终开展机关干部民主评议,基本分25分,按评议分计算得分。
三、考核办法
1、在县对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中切出20%,作为本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机关干部计算奖金的依据。
2、计奖办法(包括奖金上浮系数)按县委、县政府《关于2008年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执行。
3、考核得分的计算。
①除驻村指导中心外的八条线成员考核得分=本职工作得分+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得分+评议得分。
②驻村指导员考核得分=所驻村的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得分×105%×驻村工作系数+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得分+评议得分。
③兼职驻村指导员考核得分=(线上考核得分+驻村考核得分)×50%×105%+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得分+评议得分。
4、党政班子成员按所分管线、片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书记、镇长按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分计算。
四、组织领导
本考核意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镇党群副书记为考核组组长。考核结算的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报镇党委审定。
附:《2008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本职工作考核细则》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5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