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委[2005]10号
华舍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突发性事件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及中心:
根据县委办[2004]61号《关于印发绍兴县经济社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处置我街道内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重大突发性事件信息工作畅通及时,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正确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经研究,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如下明确:
一、报告范围
经济社会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1、事件类
(1)冲击、围攻或打、砸、抢、烧街道党政机关或村、企事业单位等其他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2)阻挠、妨碍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群体性事件。
(3)已动用警力(含武警内卫部队),并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4)参与人数城市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农村20人以上或人数虽少但造成较大伤亡的群体性械斗。
(5)各类非法组党、结社集会活动及其动向。
(6)境内外敌对组织、民族分裂组织、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黑社会组织以及各种敌对分子等策划进行渗透、破坏或暴力犯罪活动的苗头及事件。
(7)造成铁路、国道、省道干线、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县区和重要交通枢纽城镇交通堵塞的群体性事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上访事件:
1、有到绍兴市和去省赴京上访或上访可能的;
2、参与人数20人以上的;
3、行为激烈,妨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
4、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威胁、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9)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工、罢市、罢课、抗税、静坐等事件。
(10)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商品价格剧涨、群众抢购等)。
(11)各类挤兑事件。
(12)群众性活动中的严重伤亡事件。
(13)造成大面积停电、停水或通讯中断事件。
(14)重要涉外事件。
(15)特殊身份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
2、案件类
(1)连续作案、致死1人以上或被害人身份特殊的暴力犯罪案件。
(2)伤害乡镇领导干部或严重伤害村、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案件。
(3)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地方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4)抢劫金融机构、运钞车或抢劫现金3万元以上、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抢劫案。
(5)涉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证券违规操作案。
(6)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非法集资案。
(7)死亡1人以上或中毒人数在3人以上的投毒案。
(8)在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繁华路段、交通运输工具、重要设施发生的爆炸案。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10)涉及10名以上中国公民的偷渡案,3名以上外国人的偷渡案或中外合作破获的非法移民案。
(11)持枪作案或抢劫、盗窃、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
(12)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
(13)劫机、劫船(车)、暴狱、劫持人质、纵火案。
(14)性质严重的走私、骗汇、偷漏税等经济案件。
(15)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机要人员叛逃案。
(16)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3、事故类
(1)境内发生的空难事件,以及死亡(失踪)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海损事故。
(2)一次死亡(失踪)1人以上或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3)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4)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死伤3人以上或受灾户1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场所的重大火灾或面积 30公顷以上及重要部位的森林火灾;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5)公共场所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死伤3人以上的治安事故。
(6)一次中毒死亡1人以上或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中毒事故。
(7)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中泄漏、扩散造成重大危害和污染的事故。
(8)影响重大的危害国家交通、能源、电力、通讯等重要设施的事故。
(9)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具有引发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一般事故。
4、灾情疫情类
(1)街道域内的重要江河湖堤防溃决及可能造成堤坝溃决的重大险情。
(2)域内地震预兆、震情及邻近地区对我街道有影响的破坏性地震。
(3)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1人以上的;
2.倒塌房屋20间以上的;
3.农作物受灾面积山区300亩、平原1000亩以上的;
4.农作物绝收面积山区150亩、平原500亩以上的;
5.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中断的。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及共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5)一类动物疫情、新发现或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情。
(6)其它对生活、生产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灾害。
有些事件、案件、事故、灾情、疫情虽然不在规定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视同突发事件。
二、紧急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1、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及时请示、报告,严禁延误紧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紧急信息的现象;绝对不能因为事情发生在晚上而延误信息,并要注意与白天处理的紧急信息相衔接,保持信息报送的连续性。
2、报送信息内容要求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表述清楚。并讲明报送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
3、据情报送,及时处理。报送紧急信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做到既快又准。同时,要搞好信息的核实和印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紧急信息事关重大,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往往信息一报上去领导就会作批示,责成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因此,信息内容的真实与准确至关重要,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及时追踪事态发展,防止信息报送虎头蛇尾。对紧急信息的处理不能简单了事,也不能抱有报告领导就万事大吉的思想,而是要及时追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5、各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要迅速、及时、准确上报给街道党委、办事处。工作时间电话:4081383、4081500,传真:4081385;非工作时间电话为4081500、4081383,传真:4081385。
6、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突发事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中共华舍街道委员会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监察 规范 信息报送 通知
抄送: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沈军 2005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