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60号
关于要求列入省水利工程小型农田
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告
县财政局、县水利水电局:
我镇容山村地处本镇西部山区,总面积6.78平方公里,人口3185人,耕地面积2102亩,其中山田(地)1325亩。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种植效益,要求将本镇容山村水源建设改造工程列入省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⒈新挖大型山塘1只,面积15亩左右;
⒉建引水渠及农田灌溉设施,受益面积1120亩;
⒊总投资275万元。
特此报告,要求县财政、水利部门立项审批。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8月19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立项 报告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