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6]10号
华舍街道关于开展外来人口
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方案
各村(居)、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平安华舍”建设,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外来人口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细致调查和走访活动,摸清我街道外来人口底数,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十一五”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外来人口网上登记率达到90%以上,发证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人户一致”率达到70%以上;
2、全街道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达到95%以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3、旅馆住宿人员网上录入实名、实时、实数、实情“四实”登记率达到95%以上,外来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指纹和照片采集率达到100%,特种行业、边缘性行业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
4、外来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为外来人口预防和处理欠薪成效明显,投诉举报受理率达到100%、结案率95%;
5、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率达到100%;
6、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服务率达到85%;
7、外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8、建立起外来人口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
三、工作步骤
外来人口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
2、全面排查(
3、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摸排,掌握底数。各单位要以用工企业、出租房屋为重点,组织村(居)干部、外来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各种社会力量,对辖区外来人口情况开展全面调查走访。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调查取得的数据要录入公安04版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并与出租房房东和用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状。通过摸排要梳理出高危人员,并落实管控措施。
2、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各村(居)和外来人口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外来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按规定确定外来人口专管员和协管人员(相关职责见附件),协助做好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协管责任,加大对房屋出租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对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计生部门要对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3、落实措施,适时打击。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外来人口安居乐业;公安等部门对有前科劣迹、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身份不明、收支反常及故意逃避暂住登记、昼伏夜出、行踪不定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落实“两查一管”(“两查”即检查落脚点的人和落脚点的物,“一管”即管理前科劣迹的对象)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外来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4、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亲情管理”服务,逐步改善外来人口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深化“以房管人”、“以外管外”等做法,借鉴公寓式管理、旅店式管理等模式,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沈军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金建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蒋金美副组长,派出所、综治、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外来人口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内,统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迅速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街道派出所、综治中心、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外来人口自觉前来登记,自觉遵纪守法。
3、加大投入,搞好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员队伍的领导,加大村级管理设备的投入,外来人口超过500人的村(居)、企业,必须配备电脑及扫描仪等,开通宽带,以便外来人口管理系统及时接入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并落实专门电脑输入人员,确保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考核,健全机制。街道将加强对村(居)、企业外来人口管理的领导,加大对村(居)外来人口管理的责任制考核分值及登记站的考核奖惩(相关考核细则另行发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行长效管理服务。
附:1、各村(居)、企业外来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2、各村(居)、企业外来人口专管员职责
3、华舍街道村(居)、企业外来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成员名单
4、华舍街道村(居)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统计月报表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社会管理 外来人口 方案
抄送:县综治委、县外口办、县公安局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
各村(居)、企业外来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1、经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浙江省城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房屋租赁双方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单位外来人口网上登记率达到90%以上,发证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人户一致”率达到70%以上;
3、本街道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达到95%以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在办理暂住证的同时查验《婚育证》,对18——49周岁女性进行计划生育查验或发放查验通知单。
5、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服务率达到85%;
6、做好出租房屋登记、铭牌上墙、合同签订工作,出租房屋信息一并输入电脑,网上登记率达95%以上,并与该租房的暂住人口信息关联。
7、经常督促房东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和情况掌握,发现暂住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或其它重大线索,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8、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人案件和人员。
9、对暂住人口登记表、出租房屋登记表进行装订归档备查。
10、办理外来人口常住化登记。原则上每月20日到华舍派出所办证中心上报有关表格和数据。
各村(居)、企业外来人口专管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村(居)、企业的登记站工作,积极配合驻村协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检查。
2、全过程、全方面地了解出租房中外来人口的基本情况,基本熟知每个外来人口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址、房东、从事的单位、职业、明显的体貌特征和经常交往的人员。
3、对新来的外来人口及时掌握情况,在主动上门了解情况的同时,核对其身份证与本人一致的前提下,收取外来人口本人免冠照片3张和办暂住证的工本费,并记录有关情况,或者督促房东陪同其到村登记管理站办理有关手续。
4、对离开的暂住人口在三天内,到村管理登记站负责注销。
5、协助村妇女主任开展计生查验工作。
6、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或日常表现不正常的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中有可疑物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华舍街道村(居)、企业外来人口
登记管理服务站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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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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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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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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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口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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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
注:
1、登记站站长原则上由村(居)委主任、企业治保负责人兼任,外口专管员会电脑操作。
2、此表于三月底前报街道综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