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级经营费开支限额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
根据绍县政[2003]6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代理工作,严格控制村级经营费的支出,结合行政村(居)规模调整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村级经营费开支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经营费概念
经营费是指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因工作需要而支出的招待费、交际费等。
二、经营费开支限额的计算标准及方法
经营费开支限额按村级经营性收入和人口规模两种标准分别计算,靠高为准。
(一)按村级经营性收入计算:
以上年村级经营性收入为依据,分段累进计算限额。村级经营性收入范围指:经营性净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1、村级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比例为3%,最高限额为1.5万元。
2、村级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比例为2.5%,最高限额为2.75万元。
3、村级经营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的比例为2%,最高限额为3.75万元。
4、村级经营性收入在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比例为1.6%,最高限额为4.55万元。
5、村级经营性收入在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含250万元)的比例为1.2%,最高限额为5.15万元。
6、村级经营性收入在250万元以上,限额为6万元。
(二)按人口规模计算
以上年年末人口数为依据,确定全年经营费开支限额。
1、总人口在1000人(含)以下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2、总人口在1000人—2000人(含)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3、总人口在2000人—3000人(含)的,最高限额为4万元。
4、总人口在3000人—4000人(含)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5、总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最高限额为6万元。
三、几点要求
1、经营费限额以上年村级经营性收入和人口规模为依据,具体使用额度一年一定,当年结余的经营费,不得转作下年使用。
2、各行政村(居)无特殊情况不得招待镇机关干部就餐。
3、当年经营费开支超过限额的,除扣减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分以外,超过部份由审批人负责。
四、本意见从2005年1月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有与本意见相抵触的条款,以本意见为准。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