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6〕50号
关于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县府办(2006)52号《关于绍兴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平安畅通镇”创建活动。为顺利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建设“平安福全”、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福全”、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的领导,使“平安畅通镇”的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阳军,副组长:王国昌,成员:孟雁凤、姚建炜、张调芝、张东汉、王雅美、俞文潮、董 懿、谢关海、潘华美、毛太松、洪百根、马宇航、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分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内,王国昌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宇航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4025989)。
三、工作目标
通过今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努力,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事故减少”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㈡道路路网结构日趋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齐全、设置科学,交通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使全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㈢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效能进一步显现,对新建、改建主要道路实施监控。使全镇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健全,道路路口减速带安装和亮灯率达到100%,主要道路实行全线全夜照明。
㈣管理执法水平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主干道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满意度提高。
㈤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以上。本地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㈥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底,建立镇创建工作专门领导班子,对全镇辖区主要公路事故隐患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造舆论声势,扩大创建影响。各村(居)、企业、学校单位必须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制度落实,并针对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7月-11月,各项工作全面展开,要求通过近4个月的创建活动,整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期间,镇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将组成专门考核组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情况通报。考核评比侧重于平时明查暗访情况和社会各界及群众的反映意见相结合。创建的考核办法参照县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阶段:12月初,迎接县政府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㈠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
⒈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村(居)、企业、学校要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各单位应发挥在这一工作机制中的领导地位,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相关责任。各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⒉强化镇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为了增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统筹安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定期汇报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通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形式研究解决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结各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成效,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决定的各类工作事项。
㈡明确职责,强化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⒈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村(居)、企业、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⒉镇城建办、交巡警中队、城管等有关单位要强化道路管理。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确保辖区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行,并协同公安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步”制度(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设置符合安全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公路“黑点”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或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点),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监管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治理工作的督查的指导。
公安、交警中队要切实承担起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严厉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行为。民警要实行分片包干,要与相关公路的管理责任相联系。特别要加大学校周边和农村集镇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积极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商以及道路堆放、设摊、打晒粮谷等占道行为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㈢加强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⒈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同时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公民(职工、学生)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⒉镇广电站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特别要为公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发挥主导作用。
⒊镇教育部门要实施监管职能,对公路两侧中小学交通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加大对学校自身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
⒋沿公路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要发挥作用,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村规民约,加强对村民(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沿公路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职工(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管理,杜绝车辆违法上路。
㈣健全考核机制,把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⒈镇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把各单位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镇综治工作考核范围。
⒉镇还应根椐辖区实际,建立“交通秩序管理示范村(居)”、“交通秩序管理示范企业”、“交通秩序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和考评工作机制,推动全镇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1日
主题词:综治 平安畅通 意见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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