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6〕86号
关于下发福全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意见的
通 知
各村:
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国家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目的是为全面掌握农业的发展现状、农村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掌握国情国力,更好地研究出台符合新形势、适合新要求的“三农”政策。为保质保量完成这次普查任务,现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以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细则
⒈考核对象:各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⒉考核分制:实行百分制考核。
⒊考核档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普查指导员奖励500元,普查员奖金按普查小区的户1表数量计算,每张奖励2.2元;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的,普查指导员奖励400元,普查员每张奖励2元;在80分以下的,普查指导员奖励300元,普查员每张奖励1.8元。
⒋具体考核内容:
二、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评定若干个先进集体,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上述各项奖励由镇财政统一发放。
四、本意见由镇农普办负责考核实施。
附: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17日
主题词:农业普查 考核意见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7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