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委[2006]16号
关于停止执行二OO六年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有关条款内容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绍兴县华舍街道党委[2006]9号文件签发的《二00六年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中,工业经济若干政策第三条第四项内容,具体是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0万元以上企业,按当年超上年实绩以上部分按可分成数10%予以奖励企业,此项激励政策停止执行,请贯彻落实。
中共华舍街道委员会
主题词:经济管理 通知
抄送:街道党政班子成员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