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国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县的社区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市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文件为依据,整合社会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发挥社区优势,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2004年全县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成立残疾人协会,各镇(街道)的村80%建立残疾人工作小组,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工作小组。到2005年全县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工作小组。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无障碍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
——将社区残疾人的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中,共建共享。
——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工作小组的组织网络,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基本内容
1、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凡残疾人在15人以上的社区、企业建立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在15人以下的社区按照区域相近的原则合并组建。社区残疾人协会一般设主席、副主席。“协会”主席由社区主任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代表担任。社区残疾人协会成员基本条件: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反映社区残疾人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残疾人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协会在社区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并有适合残协工作所需的活动和办公场所。
社区残疾人协会的职责是配合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建档立卡;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协调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具体服务;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强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生活。
2、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社区居委会和服务机构针对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鼓励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帮助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盲人按摩、家电维修等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个体经营,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帮助落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免税和其他优惠政策,协助政府做好特困残疾人经济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解决生活困难残疾人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发动和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帮扶结对”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3、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充分发挥社区康复指导站和精神卫生工作网络的作用,搞好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建档立卡;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发生报告制度,社区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对于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应向上级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介。
4、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利用社区各类公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优惠和方便,同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辟活动场地,配置适合他们使用的视、听读物和文体娱乐器具,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5、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社区社会服务场所、设施,根据残疾人需求因地制宜进行改造,便利残疾人生活、出行、工作,对社区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手语培训,充分体现社会人文关怀的理念;物业管理应积极开展社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和社区残疾人协会深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社区群众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实施本社区残疾人的优惠扶持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区和残疾人协会组织要经常走访在家中的重度残疾人;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护工作,降低肇事率。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残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残疾人事业总体规划;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将残联列入成员单位,发挥残联在社区建设的作用。各镇(街道)残联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工作小组并有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残疾人工作。
2、制定实施意见。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确定和落实1-2个示范社区,积极探索模式,为深入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3、做好人员培训。县残联将组织一部分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各镇(街道)也要积极开展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要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工作。
4、落实工作经费。各镇(街道)要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据社区残疾人工作任务,设立专项经费,提供保障。同时,通过社区及协会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推动任务完成。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